排烟风机房构成
排烟风机房是建筑防排烟系统的核心设施,其构成需满足功能需求与规范要求(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等)。以下是其主要构成要素:

1. 建筑结构部分
- 墙体/楼板:采用耐火极限≥2.0h的防火隔墙和≥1.5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。
- 防火门:甲级防火门(耐火极限≥1.5h),门需向外开启并保持常闭。
- 设备入口:预留设备检修通道,确保风机等大型设备可搬运。

2. 通风与排烟系统
- 排烟风机:
- 类型:离心式或轴流式,需满足风量、风压要求。
- 耐高温:280℃下连续运行≥30分钟(常见于消防排烟风机)。
- 风管系统:
- 耐火风管或外包防火材料(耐火极限≥1.0h)。
- 风管穿越防火分区时设置防火阀(280℃自动关闭)。
- 排烟口/补风口:
- 排烟口位置符合防烟分区要求,设手动/自动开启装置。
- 补风系统保障排烟效率(自然或机械补风)。

3. 电气与控制
- 双电源切换: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自动切换。
- 控制柜:
- 现场手动控制、消防控制室远程控制、自动联动(烟感/温感信号)。
- 状态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- 应急照明:火灾时持续供电。

4. 减震与降噪
- 减震基础:弹簧减震器或橡胶垫,降低风机振动传导。
- 消声器:风管安装消声设备,控制噪声传播。

5. 辅助设施
- 排水设施:机房内设置地漏或排水沟(应对冷凝水或清洗水)。
- 检修空间:风机周边预留≥0.8m操作距离,顶部留检修口。
- 标识:明显“排烟风机房”标志及操作说明。

6. 其他规范要求
- 独立设置:不与普通通风机房混用(特殊情况下需防火分隔)。
- 泄压措施:高温烟气可能需设泄压口(视设计而定)。

设计注意事项
- 需结合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等规范;
- 机房位置尽量靠近排烟区域,缩短风管长度;
- 定期测试风机功能,确保火灾时正常启动。
通过以上设计,排烟风机房可在火灾时高效排除烟气,为人员疏散和灭火创造条件。